公 告
公证申请人罗日成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罗乐权遗下的遗产[罗乐权持有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凤和村民委员会的股份(编号:6575)以及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凤和村康乐第四经济社的股份(股数:1)]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罗日成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有关罗乐权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1)粤广海珠第1653号],现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罗日成向我处申报,上述公证遗嘱为罗乐权的最后一份遗嘱。罗乐权均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罗乐权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罗乐权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祥文 赖明英
电话: 18026399913 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