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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宅楼加装电梯的那些公证事儿,您想知道的全在这里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24日 10:31 访问人数: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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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某街道内的一栋住宅是90年代初修建的九层楼梯楼,共有几十户住户,大部分住户饱受“爬楼梯”之苦,多数居民均同意加装电梯。在向关部门申请审批加装的过程中,由于公证处及时介入,对相关事项进行公证,加快了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进度。据有关部门统计,广州住宅楼加装电梯数量保持在全国各大城市的首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加快推进广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工作目标,今年广州将继续大力推进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工作,并且试点推广老旧小区住宅成片连片加装的方式。

住宅楼加装电梯需要公证吗?

住宅楼加装电梯是否需要公证?答案是肯定的。公证具有预防纠纷的重要作用和证明、沟通、服务、监督职能,介入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过程,保障了加装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居民协商共治权利行使。根据有关规范化要求,住宅楼加装电梯所需公证事项主要集中在以下环节:

一、专有部分占该栋(单元)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增设电梯以及同意所送审的建筑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所有书面同意意见必需由业主本人签名,如涉及业主本人去世的情况,则应提供相关法定继承、公证证明。

二、专有部分被占用或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有关规定需取得的被严重遮挡业主的书面同意意见(拟加建电梯间需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对相关业主的通风、采光造成严重遮挡的需提供),所有书面同意意见必需由业主本人签名,如涉及业主本人去世的情况,则应提供相关法定继承、公证证明。

三、 根据加装电梯的相关流程,在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阶段,要进行规划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个自然日。按照有关要求,公示期间每天现场拍照取证,需与当日报纸头版一起拍照。要使加装电梯批前公示证据保全材料规范有效力,当然要由公证处进行公证了。

四、向有关部门提交的加装电梯经全体相关业主协商证明材料原件,该原件需由组织协商的第三方出具的见证意见或公证证明。

五、对业主同意授权委托、加装电梯及建筑设计方案的签名进行公证。根据有关规定,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要听取拟加装电梯所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全体业主的意见。对本单元(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及加装电梯设计方案的签名,以及委托相关人员作为业主代表代为办理上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报相关事宜,均可申请公证。

六、对加装电梯方案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存在严重遮挡影响的业主表示同意方案的签名表进行公证。

加装电梯公证通常采取哪种方式?


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公证事项主要有证明亲属关系、房屋继承权、委托授权、文书上的签名、文本相符、现场公示、现场监督等,很多时候住宅楼加装电梯的公证采用现场保全证据的方式。保全证据可说是公证的一张“皇牌”,能充分体现公证的证据效力,并且起到了预防纠纷的作用。保全证据是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依照规定,对受理的保全证据公证事项,公证处应当派二名以上公证人员办理,其中至少应有一名公证员。

公证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量?

公证已深入到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公证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量?原因是:

一、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

公证证据有“证据之王”的美誉。在我国,公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为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经过公证证明之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已被公证处确认,这不仅可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而且在发生纠纷之后,公证书成为特定的书证,证明力很强,法院在认为没有疑义时,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这是其他书证所不具备的。另外,我国法律为公证证据效力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民事诉讼法》、《公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规定了公证的证据效力。例如,《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二、具有预防纠纷的职能

公证在法治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公证具有预防纠纷的职能,通过固定证据防止纠纷。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其中有没有不真实、不合法的地方或者有没有埋下纠纷的隐患,经公证的介入都会得到纠正,得到专业的告知和提醒,能够直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有专家学者已将公证纳入广义ADR(Alternative DisputcResolution的简称)范围,ADR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之所以把公证纳入这个范围,是因为公证作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一种非诉讼的法律制度,是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中重要的环节。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准备建立预防机制的大环境下,公证作为ADR的一种形式,降低了人们的司法成本,符合社会的要求。公证制度正是通过我们的公证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对法律事项和法律行为进行审查,帮助当事人从源头上预防纠纷、降低风险。

实践中,因为公证积极介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了加装电梯工作高质量高品质发展,为构建和谐美丽幸福社区,使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