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公协〔2020〕20号)要求,现将我处张蕊敏同志的《(中)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进行评前公示。
公示期:2020年9月3日至9月9日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公证处政工人事部
投诉受理电话:020—34465293
附件:(中)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0年9月3日
职称申报材料之一 编号:
(中)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姓名 | 张蕊敏 | 性别 | 女 | 出生 | 1980年6月 | 参加工 作时间 | 2003年9月 | 现工作 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 现任行 政职务 | 保全证据部负责人 | |||||||||||||||||||||||||||||||||||||
何时毕业于 何院校何专业 | 2003年7月毕业于暨南大学法学专业 | 本专业 最高学历 | 本科 | 学位 | 学士 | 办学 形式 |
全日制 | 现职称专 业及名称 | 公证员系列四级公证员 | 现职称 获得方式 | 考核认定 | 现职称 获得时间 | 2016年12月8日 | 现职称 发证单位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 | 公证员 | 现受聘何专业技术职务 | 公证员 |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 17年 | 申报何职称 | ( 公证员)专业 (三级)职称 | 有无同时或不同时申报其他系列 (专业)职称及其名称 | 无 | |||||||||||||||||||||||||||||||||||||||
职 称 外 语 考 试 | 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考评结合专业填写) | ||||||||||||||||||||||||||||||||||||||||||||||
已获得 级别合格证 | 成绩 分,属 倾斜范围 | 考试时间
| 属 免试范围 | 已获得 个 模块合格证 | 属 政策倾斜范围 | 考试专业 | 考试成绩 | 考试时间 | ||||||||||||||||||||||||||||||||||||||||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 2003年9月至2008年4月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 2008年4月至今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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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及业绩成果情况
| 本人自评认为具备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第六条第1、2 项、业绩成果条件第 七条第1、2项之规定,主要理由(注明时间、项目内容(含效果、评价、获奖情况等)及个人完成量、所起作用或排名): 根据《广东省三级公证员资格条件(试行)》中第六条的规定:“工作经历及业务能力条件 担任四级公证员职务期间,必须具备下列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1.实际办证工作或审批证件的时间累计在四年以上;2.办理证件或审批证件累计一千五百件以上。其中办理或审批的各种经济合同公证和继承、赠与、遗嘱、收养、提存、证据保全等主要民事公证须占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以上。办证质量良好,没有出现错、假证件。” 本人自2003年进入公证系统,从事一线公证业务已达17年,并于2016年获得四级公证员资格。本人对民事、经济、涉外等各类公证案件的办理程序十分熟悉,能熟练操作办证系统。本人以公证员的身份亲自办证、对群众进行公证咨询、参与审批案件、研发公证产品。本人于2017年度共办结公证案件3268件;于2018年度共办结公证案件4551件;于2019年度共办结公证案件4772件。办理或审批的案件涵盖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协议、合同公证、保全证据、邮寄送达、微信公众号迁移、现场购物、网页保全、线上购物、抽奖摇号等各类经济类公证,同时包括遗嘱、继承、委托、声明、赠与合同等传统民事类公证,以及各类涉外民事公证案件超过总数的百分之七十,未出现错证、假证。 根据《广东省三级公证员资格条件(试行)》中第七条的规定:“业绩成果条件 担任四级公证员职务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业绩成果: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绩较好。 2.办理过二宗以上有影响的疑难案件,办证质量较高,对同行有指导参考作用。每宗须附一千五百字以上的案情分析报告。” 本人在担任公证员期间能认真履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未出现错证、假证,完满完成单位指派的各项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本人最近三年,年平均办证数均超过三千件,已完成两篇案例分析报告。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学习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 | |||||||||||||||||||||||||||||||||||||||||||||||
本人对负面工作的说明:无 | ||||||||||||||||||||||||||||||||||||||||||||||||
专业技术报告(代表作)提交论文、著作或 | 标 题 内 容 | 作者 名次 | 何时发表何刊物杂志 | 刊 号 | 获奖情况(何部门批 准及奖励名称、等级) | |||||||||||||||||||||||||||||||||||||||||||
《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执行效力问题研究》 | 独立 | 2020年5月《法制宣传资料》 | CN11-4124/C ISSN2707-2711 | 无 | ||||||||||||||||||||||||||||||||||||||||||||
《财富传承工具——公证遗嘱之现状与发展》 | 独立 | 2020年4月《武警政工》 | CN31-2081/D ISSN 1673-4920 | 无 | ||||||||||||||||||||||||||||||||||||||||||||
情 况 评前公示 | 公示期: 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9日。
年 月 日(公章) | 单 位 审 核 评 价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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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及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并对此负责和承担相应后果。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以上填写的内容,已经我单位核对无误,并对此负责和承担相应后果。
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专业学科组评审情况 | 学科组人数 | 到会人数 | 同意票 | 不同意票 | 评委会评审结果 | 评委会人数 | 到会人数 | 同意票 | 不同意票 | |||||||||||||||||||||||||||||||||||||||
说明:1、此表由申报人填写后用A3纸单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5份、初级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评委会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提交)送相应评委会办公室。2、“现职称取得方式”指评审、考核认定、考试。3、单位审核评价意见字数不少于150字。4、此表供评委会评审时了解申报人基本情况之用,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办公室应将本表原件填上评审结果,并按职称审批、发证表名单顺序装订上报职称审核确认单位备查。
( )评委会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