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司法部发布《司法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工作的通知》,广州市海珠公证处被确定为可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机构之一,即日起,可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业务。
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积极推动公证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海珠公证处为此专门选配涉外办证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组建服务队,优化公证办证平台功能,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更好地为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海外远程视频公证介绍
一、适用对象
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当事人应当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大陆地区居民,并在外交部试点馆所在国长期居住(指已在所在国连续停留达180天,或已获得所在国永久、长期居留身份证件,或工作、学习等长期签证的情形)。当事人需要其他人员提供语言或行为辅助,不能直接与公证员交流的,不适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二、业务范围
1.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系驻外使领馆不具备办理条件,且公证书原则上在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使用,当事人自愿选择其国内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事实发生地的试点公证机构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
2.可申请办理海外远程视频公证的事项包括:声明、委托(包括涉房产、股权、继承等财产类事务)、婚姻状况、国籍、姓名、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经历、学历、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公证等。
涉及处分财产的声明公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公证机构办理关联公证事项时所需;
(2)当事人承诺将其手写签名的声明书纸质文本原件,通过试点使领馆或签证中心邮寄给公证机构存档。
涉及处分财产的委托公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受托人是委托人的近亲属;
(2)该处分遵循公平原则;
(3)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4)处分价款全部转入委托人本人在国内的银行账户。
三、申办指引
·三大咨询渠道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及时回复、处理咨询。
①电话020-89300280
②邮箱hzgzc2023@163.com
③“掌上办公证”微信小程序“公证咨询”入口
可扫码进入“掌上办公证”微信小程序
·提交申请
点击“远程视频公证”功能,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资料,向海珠公证处提出远程视频公证申请。
·办理远程视频公证
经审核决定受理申请的,公证员与申请人、试点馆共同商定具体时间完成远程视频公证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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