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梁润国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陈七妹遗下的遗产[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开户的存款及其利息(账号:060202010180009449)]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梁润国根据由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陈七妹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08)穗海证民字第1033号]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梁润国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陈七妹生前就上述遗产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陈七妹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陈七妹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小姐 冯小姐
电话:18028085038 18565503856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