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兹有被继承人刘庆梅(男,1936年9月4日出生,2024年1月30日因死亡注销户口)、罗素琼(女,1935年12月6日出生,2026年5月25日死亡)的继承人刘文深、刘小梅、刘宇晟向本处申办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赤岗东一街9号202房的继承公证。
为充分保障全体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充分履行核查义务,现予以公告。凡系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遗产管理人、与本次继承事项有合法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对继承人刘文深、刘小梅、刘宇晟继承被继承人刘庆梅、罗素琼遗产存在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书面的证据材料,向本处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处将依据现有合法证据及核查结果,依法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联系人:李先生、苏先生
联系电话:020—8930028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或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88号中洲交易中心1814-1815室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琶洲办证中心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