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吴江峙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冯玉莲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洛溪新城吉祥南街12幢之二602房屋)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吴江峙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海南省第二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冯玉莲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05)琼二证字第4724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遗赠上述房屋。
公证申请人吴江峙向我处申报,遗赠人冯玉莲生前就上述房屋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冯玉莲生前就上述房屋所立的其他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冯玉莲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公证员刘星妤
电话: 1861738486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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