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LAURENCE BRIDGE BINGHAM的委托代理人麦淑珮现代理LAURENCE BRIDGE BINGHAM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张艳琼遗下的下列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蒙圣横一巷13号房屋中张艳琼依法所占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LAURENCE BRIDGE BINGHAM的代理人麦淑珮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张艳琼生前未订立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张艳琼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张艳琼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丽坚公证员
电话:18028085038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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