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子亮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龙润开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中路78号1208房的四分之三产权份额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陈子亮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龙润开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1)粤穗海证民字第14629号],要求按该遗嘱承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陈子亮向我处申报,遗赠人龙润开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龙润开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龙润开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周思颖公证员 莫小姐
电话:3446530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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