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韩英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立遗嘱人杜洙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大院18号402房)的遗嘱继承公证。
公证申请人韩英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立遗嘱人杜洙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6)粤广海珠第6334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韩英向我处申报,立遗嘱人杜洙生前就上述遗产只订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立遗嘱人杜洙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杜洙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周思颖
电话:13500028475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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