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马俊航、马俊宏已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办已故人员马裕生、余玉彩的遗产继承公证,继承坐落在广州市东山区建设四马路41号203房及广州市东山区建设四马路43号702房。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士:1、持有马裕生、余玉彩订立的遗嘱或曾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人;2、是马裕生、余玉彩的其他法定继承人;3、是依靠马裕生、余玉彩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对马裕生、余玉彩扶养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4、知悉继承人有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行为的人;5、因其他法定原因对马裕生、余玉彩继承上述财产存有异议的人。请上述人员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相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地址:广州市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13500028475
上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马俊平)
下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彭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