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岑建文、岑健强、岑健国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罗维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前进北街38号901房)的遗嘱继承公证。
被继承人罗维已去世。公证申请人岑建文、岑健强、岑健国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罗维生前于2019年1月29日在中国香港订立的遗嘱,并要求按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岑建文、岑健强、岑健国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罗维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罗维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罗维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岑建文、岑健强、岑健国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祥文公证员
电话:34465297 3446535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