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郑子杰、郑凯文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李秀卿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凤凰二街30号115房)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郑子杰、郑凯文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李秀卿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0)粤广海珠第17215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郑子杰、郑凯文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遗赠人李秀卿生前就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李秀卿生前就上述遗产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李秀卿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蒋小姐
电话:1810270915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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