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周庆生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接受立遗嘱人周邦杰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物业外的,周邦杰名下所有其他财产(包括香港及香港以外)。
公证申请人周庆生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周邦杰于2021年5月21日在香港卢伟强律师楼订立的遗嘱一份。该遗嘱于2024年1月17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遗嘱认证司法管辖权下获得认证及予以登记,香港高等法院已发出有关该遗嘱的《遗嘱认证》。公证申请人周庆生要求按上述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周庆生向我处申报,立遗嘱人周邦杰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立遗嘱人周邦杰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周邦杰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唐小姐
电话:020-34465353、13360041425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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