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黎汝年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黎灼成、郭洁贞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西约直街横巷8号房屋黎灼成、郭洁贞依法所占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黎汝年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黎灼成、郭洁贞分别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2)粤广海珠第3972号、(2012)粤广海珠第3973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黎汝年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黎灼成、郭洁贞生前就上述遗产分别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黎灼成、郭洁贞生前分别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黎灼成、郭洁贞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88号中洲交易中心北门写字楼1814、1815室
联系人:刘星妤 陈寅琳
电话:020-89300280、8930030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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