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杨言淏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杨胤文、庄淑辉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10号之一402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杨言淏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公证处出具有关杨胤文的公证遗嘱[《遗嘱公证书》编号:(2005)穗东内证字第4089号]、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有关庄淑辉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5)粤广海珠证字第3561号],现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杨言淏向我处申报,上述公证遗嘱分别为杨胤文、庄淑辉各自的最后一份遗嘱。杨胤文、庄淑辉均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杨胤文、庄淑辉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杨胤文、庄淑辉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丽坚 赖明英
电话: 18028085038 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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