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林慧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林友億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东一马路55号602房相应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林慧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林友億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3)粤广海珠第61046号],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林慧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林友億生前就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林友億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林友億生前就上述财产所立的其他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属于既无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的林友億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由林友億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蒋小姐
联系电话:18102709154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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