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梁永生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陈英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后滘北大街十四巷1号房屋)的遗嘱继承公证。
公证申请人梁永生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陈英生前于2013年3月29日在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立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3)粤广海珠第7718号],并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梁永生向我处申报,陈英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陈英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陈英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梁永生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施维维公证员
电话:34465297 3446535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