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余灼添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余振芬、甄美琼遗下的遗产[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沙涌南村南大街31号602房(现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沙涌南村南大街31号602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余灼添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余振芬、甄美琼生前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士:1、持有余振芬、甄美琼订立的遗嘱或曾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2、是余振芬、甄美琼的其他法定继承人;3、是依靠余振芬、甄美琼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对余振芬、甄美琼扶养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4、知悉继承人余灼添有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行为;5、因其他法定原因对余灼添继承上述遗产有异议,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赵小姐
电话:1599247054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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