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李孝英、何燕芳、何为强、李柏华四人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何光带的遗产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李孝英、何燕芳、何为强、李柏华均向我处申报,何光带生前未就上述财产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及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士:1、请持有何光带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2、是何光带的其他法定继承人;3、是依靠何光带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士,或是对何光带扶养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士;4、因其他法定原因对上述公证申请人继承上述财产存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88号中洲交易中心北门写字楼1814、1815室 海珠公证处琶洲办证中心
联系人:刘星妤 陈寅琳
电话:020-89300280、8930030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