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招进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梁应伦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三滘村西滘村头洲围大街9巷7号的房屋的五分之一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陈招进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梁应伦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5)粤广海珠第15998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财产。
公证申请人陈招进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是被继承人梁应伦对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梁应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梁应伦生前对上述财产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梁应伦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蕊敏公证员
联系电话:13268311312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