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LAURA LAI的委托代理人杨平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赖锦全遗下的下列遗产(以赖锦全名义登记的,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西华路和安街97号503房的共有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LAURA LAI的委托代理人杨平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赖锦全生前并未针对上述财产立有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赖锦全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赖锦全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丽坚公证员
电话:18028085038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