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丛树杰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丛宝珠、陈宗兰遗下的财产[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中马路99号401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丛树杰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丛宝珠、陈宗兰生前没有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若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士:1、持有丛宝珠、陈宗兰订立的遗嘱或曾与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2、是丛宝珠、陈宗兰的其他法定继承人;3、是依靠丛宝珠、陈宗兰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士,或是对丛宝珠、陈宗兰扶养较多的继承人以外的人士;4、知悉继承人丛树杰有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行为的人士;5、因其他法定原因对丛树杰继承丛宝珠、陈宗兰的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赵小姐
电话:1599247054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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