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王兆坤、王嘉琪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王志伟遗下的遗产(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天后直街应元坊16号地下房屋、广州市越秀区庙前西街42号之一501房)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王兆坤、王嘉琪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王志伟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5)粤广海珠证字第11733号、(2025)粤广海珠证字第11734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王兆坤、王嘉琪向我处申报,遗赠人王志伟生前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王志伟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王志伟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蕊敏公证员、文小姐
电话:182020212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