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谢烈莎、蒋慧中、谢尧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黄玲遗下的财产[以黄玲的名义在中国工商银行开户的银行存款及相应利息(账号:3602871901030780468*)]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谢烈莎、蒋慧中、谢尧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黄玲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6)粤广广州第268127号],因上述遗嘱受益人之一谢烈基后于黄玲死亡,现遗嘱受益人之一谢烈莎、谢烈基的配偶蒋慧中、谢烈基的儿子谢尧要求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谢烈莎、蒋慧中、谢尧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黄玲生前就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被继承人黄玲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黄玲生前对上述遗产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黄玲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赵小姐
电话:15992470544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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