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王琳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王步先遗下的遗产(基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3)粤0106民初7606号《民事判决书》以及基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编号为(2023)粤0104民初12873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合法权益)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王琳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王步先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1)粤广海珠第21418号],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财产。
公证申请人王琳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王步先生前就上述遗产所立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王步先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王步先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王小姐 冯小姐
电话:13059182884 18565503856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