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陆小燕、陆兆权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陆礼平、钟德凤遗下的遗产(广州市荔湾区西提二马路24号前座507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陆小燕、陆兆权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陆礼平、钟德凤分别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7)粤广海珠第38478号及(2017)粤广海珠第38479号],要求按上述2份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陆小燕、陆兆权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陆礼平、钟德凤生前就上述遗产分别所立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陆礼平、钟德凤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陆礼平、钟德凤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先生 冯小姐
电话:18026399913 18565503856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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