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韩翠芬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韩瑞麟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宝兴街8号104房]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韩瑞麟于2025年2月11日死亡。公证申请人韩翠芬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有关韩瑞麟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1)粤广海珠第7998号],现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韩翠芬向我处申报,上述公证遗嘱为韩瑞麟的最后一份遗嘱。韩瑞麟均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韩瑞麟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韩瑞麟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祥文公证员 赖明英
电话: 18026399913 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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