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WILLY SHUN HUA LAI LIANG(中文名:黎舜铧)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MEI RUE LIANG DE LAI(中文名:黎梁美如)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听雨街2号903房、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路373号大院16号408房及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南路毓桂三巷22号西座502房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MEI RUE LIANG DE LAI(中文名:黎梁美如)于2025年12月26日死亡。公证申请人WILLY SHUN HUA LAI LIANG(中文名:黎舜铧)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MEI RUE LIANG DE LAI(中文名:黎梁美如)订立的三份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9)粤广海珠第16197号、(2019)粤广海珠第16198号、(2019)粤广海珠第16199号],并要求按上述三份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WILLY SHUN HUA LAI LIANG(中文名:黎舜铧)向我处申报,上述三份遗嘱为MEI RUE LIANG DE LAI(中文名:黎梁美如)生前就上述遗产分别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MEI RUE LIANG DE LAI(中文名:黎梁美如)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MEI RUE LIANG DE LAI(中文名:黎梁美如)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WILLY SHUN HUA LAI LIANG(中文名:黎舜铧)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自然日止,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蕊敏公证员 常晋婷
电话:3446582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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