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申请人杜嘉俊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周其昌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凤和乡江贝村东海大街南四巷4号房屋的接受遗赠公证。
杜嘉俊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周其昌订立的公证遗嘱[《遗嘱公证书》编号:(2006)穗海证民字第5768号],要求按上述遗嘱接受上述遗产的遗赠。
杜嘉俊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周其昌生前就上述遗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周其昌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周其昌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88号中洲交易中心北门写字楼1814、1815室 海珠公证处琶洲办证中心
联系人:刘小姐 陈小姐
电话:020-89300280、8930030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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