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文浩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廖燕媚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237号501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文浩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深圳市先行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廖燕媚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4)深先证字第1978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文浩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廖燕媚生前就上述遗嘱所涉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被继承人廖燕媚生前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廖燕媚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廖燕媚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周小姐、廖小姐
电话:34465292、18922388372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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