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兹有被继承人刘驱玉(男,1954年10月5日出生,2026年6月12日死亡)的继承人刘嘉庆向本处申办相关遗产的继承公证。
为充分保障全体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充分履行核查义务,现予以公告。凡系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遗产管理人与本次继承事项有合法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对继承人刘嘉庆继承被继承人刘驱玉遗产存在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书面的证据材料,向本处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处将依据现有合法证据及核查结果,依法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联系人:王小姐、吴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9月8日
上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冯文彦)
下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石优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