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兹有被继承人周华(男,1940年11月12日出生,2026年6月28日死亡)的继承人周宇昌向本处申办相关遗产(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大兴街8号601房、广州市越秀区西华路大兴街8号602房及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立新街29号803房)的继承公证,同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周华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7)粤广海珠第26571号、(2017)粤广海珠第26573号、(2017)粤广海珠第26575号]。
为充分保障全体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充分履行核查义务,现予以公告。凡系被继承人周华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遗产管理人、与本次继承事项有合法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对继承人周宇昌继承被继承人周华遗产存在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书面的证据材料,向本处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处将依据现有合法证据及核查结果,依法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联系人:张小姐 常小姐
联系电话:3446582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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