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葛玉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庆常遗下的遗产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李庆常于2020年5月3死亡,公证申请人葛玉明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李庆常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
公证申请人葛玉明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李庆常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李庆常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李庆常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葛玉明按上述遗嘱继承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小姐
电话:020-34465331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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