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兹有公证申请人黄清球等人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梁细妹的遗产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称,被继承人梁细妹于2022年3月9日经法院宣告死亡,遗下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箕路15号101房[《房地产权证》编号:粤房地证字第C0921562号]。梁细妹于1996年失踪,生前未订立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上述房屋由黄清球一人继承。
1、请持有梁细妹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
2、持亲属关系证明的梁细妹父母、配偶、子女;
3、经梁细妹生前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
4、对公证申请人黄清球继承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
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三十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贾昕冉 庄晓君
电话:13726244351 34465300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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