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李锦强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李同堃、张珍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宝贤北口1号-7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李同堃于2016年死亡,被继承人张珍于2022年3月19日死亡。公证申请人李锦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李同堃、张珍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
公证申请人李锦强向我处申报,上述公证遗嘱是被继承人李同堃、张珍生前订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被继承人李同堃、张珍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李同堃、张珍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李同堃、张珍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李锦强依照遗嘱继承李同堃、张珍遗下的相应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伍先生 公证员:蒋思敏
电话:13538801052 34465331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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