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徐永华、徐永海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徐坤铅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昌盛里8-2号房屋、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昌盛里8-3号房屋的遗嘱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徐坤铅于2010年11月25日死亡。公证申请人徐永华、徐永海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徐坤铅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
公证申请人徐永华、徐永海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徐坤铅生前就上述遗嘱所涉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徐坤铅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徐坤铅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徐坤铅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徐永华、徐永海依照遗嘱继承徐坤铅遗下的相应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文燕莉 庄晓君
电话:83334759 17502096139 13726244351
邮政编码:51022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