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刘丽云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下的遗产的继承权公证。
已于2021年10月9日死亡,公证申请人刘丽云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要求继承
遗下的:以
名义认购/申购的信托合同权益[详见合同编号:2020205209000801-1-5-00002471的《中融-睿禧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信托合同(第5期)》以及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具的《信托份额确认书》]。
公证申请人刘丽云向我处申报,生前未订立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
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刘丽云继承
遗下的上述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伍先生 公证员:曾丽坚
电话:13538801052 34465331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