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证申请人苏静雯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江莲好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北福庆南后街4号房)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江莲好于2022年去世。公证申请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江莲好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6)粤广海珠第32710号]并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江莲好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江莲好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江莲好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苏静雯继承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楚丹公证员
电话:34465297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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