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伍俊杰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梁秀英遗下的遗产(1、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红卫乡新村景南4巷6号[《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编号:穗郊新字第198762号];2、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红卫乡新村中华东1巷9号[《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编号:穗郊新字第198761号]等两处不动产)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伍俊杰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梁秀英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7)粤广海珠第23184号、(2017)粤广海珠第23185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伍俊杰向我处申报,遗赠人梁秀英生前针对上述财产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梁秀英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梁秀英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周思颖公证员
电话:1802639991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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