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邓玉桃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林志英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路德邻里4号之一203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邓玉桃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林志英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海珠第31240号],要求按该遗嘱办理上述遗产的继承手续。
公证申请人邓玉桃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林志英生前只立有上述公证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林志英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林志英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 王先生
电话:13794363734 17502096139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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