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崔淑莲、崔杰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崔铭汉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路歧兴北街3号房屋)的继承/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崔淑莲、崔杰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崔铭汉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6)粤广海珠第13213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崔淑莲、崔杰向我处申报,崔铭汉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崔铭汉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崔铭汉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人: 王小姐、赖小姐
电话: 13059182884、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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