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金英等人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江广明遗下的遗产(广州市越秀区广舞台二马路6号二、三楼房屋、广州市越秀区广舞台二马路6号地下及阁楼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江广明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9)粤广海珠第25735号、(2019)粤广海珠第25736号],要求按上述遗嘱办理上述遗产的继承手续。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申报,江广明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江广明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江广明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周小姐、王先生
电话: 13500028475 17502096139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2月21日
上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李国庆)
下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梁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