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QINGHUI ZHAO(中文译名:赵庆辉)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赵勋固、罗时芬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25号1201房;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25号1203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QINGHUI ZHAO(中文译名:赵庆辉)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赵勋固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3)粤广海珠第15925号、(2013)粤广海珠第15927号],被继承人罗时芬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3)粤广海珠第15926号、(2013)粤广海珠第15928号],现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QINGHUI ZHAO(中文译名:赵庆辉)向我处申报,上述公证遗嘱分别为被继承人赵勋固、罗时芬最后一份遗嘱。被继承人赵勋固、罗时芬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赵勋固、罗时芬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赵勋固、罗时芬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贾昕冉 赖明英
电话: 13242855831 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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