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蔡梓莹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蔡济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南路81号之三901房)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蔡梓莹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蔡济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0)粤穗海证民字第10576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遗赠。
公证申请人蔡梓莹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蔡济生前就上述遗产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蔡济生前就上述遗产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蔡济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楚丹 刘星妤
电话: 34465496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上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罗若莹)
下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罗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