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梁健珊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周焯明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南园中街32号204房的共有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梁健珊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被继承人周焯明生前于2020年10月28日在香港订立的遗嘱,该遗嘱经过香港高等法院办理了遗嘱认证确认为有效遗嘱,现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梁健珊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周焯明最后一份遗嘱。被继承人周焯明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周焯明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周焯明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祥文 赖明英
电话: 18026399913 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