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李富均、李啸云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曹慧芬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红卫乡大塘西华大街八巷3号房屋、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红卫乡大塘西华大街八巷1号房屋、广州市海珠区新滘镇红卫乡大塘西华大街28号房屋、原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曾巷19号房屋(现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紫来大街18号208房、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紫来大街18号209房)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曹慧芬于2021年5月30日死亡,公证申请人李富均、李啸云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提交了被继承人曹慧芬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李富均、李啸云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曹慧芬生前就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被继承人曹慧芬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曹慧芬生前就上述财产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曹慧芬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或对公证申请人李富均、李啸云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楚丹、赵芷萱
电话:020-34465166、15992470544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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