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REBECCA HU WONG(中文名:胡润萍)的委托代理人区向东现代REBECCA HU WONG(中文名:胡润萍)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胡如保、黎慧洁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荔湾区南京路14号大院54号201房的继承公证。REBECCA HU WONG(中文名:胡润萍)的委托代理人区向东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胡如保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0)粤穗广证内字第26205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区向东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胡如保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黎慧洁生前未订立任何形式的遗嘱,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胡如保、黎慧洁生前分别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胡如保、黎慧洁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蕊敏公证员 常晋婷
电话:3446582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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