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麦国杰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余美娟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晓港东三马路26号907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麦国杰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余美娟在香港订立的遗嘱,该遗嘱经香港高等法院检定,认定为有效遗嘱。现麦国杰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麦国杰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余美娟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余美娟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余美娟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王雅婷 吴子君
电话:020-34465172 1899835284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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