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冯志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冯淑萍遗下的遗产(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东船上街71号303房)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冯志华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冯淑萍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3)粤广海珠第5802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冯志华向我处申报,遗赠人冯淑萍生前就上述财产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冯淑萍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冯淑萍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蒋小姐 冯小姐
电话:18102709154 18565503856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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